各位师生:
根据《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方案》及《2018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的要求,现将本系关于18级学生毕业设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定稿提交及审核(维普系统)
1、学生提交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4月13日18:00
2、导师审核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4月15日18:00
3、注意事项:
(1)论文定稿是毕业答辩的必要前提,如学生未按时提交定稿或导师审核定稿不通过,则不具备参加毕业答辩资格。
(2)论文定稿必须进行查重检测,导师有1次免费查重机会,学生有2次免费查重机会。(见附件1)
(3)如之前未按时完成中期检查环节,将无法进入论文定稿环节,请及时联系导师向系办公室说明情况。
二、实习报告及鉴定表提交
1、实习报告:pdf电子版1份,命名格式为“专业+学号+姓名+实习报告”(见附件2)
2、实习鉴定表:pdf电子版1份,必须有用人单位意见及盖章。命名格式为“专业+学号+姓名+实习鉴定表”(见附件3)
3、上述资料需由指导老师统一收集好于4月14日(周三)前发送至系办邮箱ysx@nfu.edu.cn。如学生未能按时提交,则不得参与答辩。
三、答辩安排
专业方向 |
日期时间 |
地点 |
备注 |
公共艺术 |
4月21日(周四)9:00开始 |
博物馆现场 |
当天安排线上答辩 |
艺术设计学 |
4月23日(周六)9:00开始 |
第4教学楼 |
当天安排线上答辩 |
数字媒体艺术 |
4月23日(周六)9:00开始 |
第4教学楼 |
当天安排线上答辩 |
数字媒体技术 |
4月23日(周六)9:00开始 |
第4教学楼 |
当天安排线上答辩 |
1、学生届时按答辩安排表(答辩前3天公布)时间、地点、腾讯会议通知,准时按顺序参与答辩,答辩时需控制好时间进度,每个学生提前准备好约5分钟的作品演示视频或PPT、答辩组老师提1-3个相关问题,总时长不宜超过10分钟。
2、原则上全部学生均应该参加现场答辩。如因疫情防控不能返校或考公考编的学生,需提前3天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线上答辩申请表》(见附件4),将相关佐证材料附在《申请表》里,并以pdf的格式发送给辅导员审核。
3、如有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现场答辩,申请延迟答辩的学生需提前3天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二次答辩申请表》(附件5)以pdf的格式发送给辅导员审核。申请延迟答辩的学生,二次答辩成绩在原成绩基础上降一档。
4、请参与答辩的学生提前20分钟到指定课室,将答辩ppt按序号上传到课室电脑桌面上。
5、请同学们保存答辩老师反馈的记录内容,完成答辩记录内容填写。
6、毕业设计成绩由毕业论文(设计说明)及毕业设计作品两部分组成,占比均为50%,两者缺一不可。成绩评定分五个等级: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7、评委须在毕业作品展览期间到现场对学生实物作品进行评分(具体分数),答辩环节现场评分(具体分数)。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本专业作品总数的15%;实物作品未按专业毕设要求进行制作且布展中展示内容数量不足要求者,一律不能给予优秀。
8、如对答辩成绩有异议,可于毕业答辩成绩公示期间(3个工作日内)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二次答辩申请表》(见附件5)以pdf的格式发送给辅导员审核。二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9、二次答辩后,不再组织答辩。
四、提交论文终稿及审核(维普系统)
1、学生提交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5月3日18:00
2、导师审核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5月5日18:00
3、注意事项:
(1)答辩结束后,获得合格或以上成绩的学生根据评委意见进行修正,在1周内在维普系统提交论文终稿,指导老师审核。
(2)答辩未能通过或待定的学生,将由指导老师继续跟进完善;待毕业设计完善后,可由指导老师向学生所在专业教研室申请成绩认定。
五、成绩录入
5月1日-10日为指导老师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阶段,录入成绩包括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两门课程。毕业设计成绩以维普系统总评成绩为准;毕业实习成绩以指导老师鉴定为准。
六、毕业展览事宜
1、本系毕业设计作品展览拟定于4月20日(周三)16:00在新综合楼博物馆二楼举行开幕仪式。展览期间为2周,从4月20日至4月30日止。每天展览开放时间为9:00-12:00;15:00-18:00。
2、4月15日前会公布作品展位的分布计划。4月15日至4月17日开放给18级毕业生提前布置毕业设计作品(A0展板模板见附件6)。
3、本次总策展人为公共艺术教研室孙月老师。其他事宜可咨询导师或各专业布展联系人(艺术设计学-齐璐莎老师;公共艺术-常鑫老师;数字媒体艺术-李鹏飞老师;数字媒体技术-张骞老师)。
4、本次展览仅提供展架、桌子、挂钩、长尾架、鱼线等物资,其他布展物资由学生自行准备。每个展位均需填写作品的基本信息,如布展、展览、撤展期间如损坏桌椅、展板等固定资产,将按价赔偿。
5、展览期间,学校将安排志愿者巡场,维持现场秩序,处理突发情况;展位作品由学生自行看管。
6、待展览结束后,优秀实物作品经学生本人同意后,将存放在
博物馆,作为本系的优秀作品参观展览,并为作者颁发《优秀毕业作品存留纪念证书》。
7、展览结束后至5月6日为集中撤展期。如未将规定时间内作品撤走,学校不再承担保管责任,将默认授权由学校自行安排处理。
七、其他事宜
可在上班时间段致电系办办公室(020-61787183)李老师或到系办4教103咨询。
艺创系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