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厅〔2018〕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广州南方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系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公示(见附件)。
认定结果的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的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20日17:00前实名通过电话或来访方式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4899
办公地点:4教105
附件: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