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专注力”培养项目成长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组织评议以及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同学荣获课堂“专注之星”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的成长学时。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若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0日)向设计学院办公室(4-105室)反映。反映情况时,必须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报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仅作口头反映,不署报真实姓名且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