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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4-05-20 作者: 阅读:

广州南方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资助育人体系机制,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为辅的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学生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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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一、绿色通道

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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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全日制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缴纳困难的问题。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三、国家奖助学金



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当年考入我校的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一年级本科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资助人数根据学校当年经费预算确定。广东省外户籍,考入我校的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六、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提出申请。

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我校并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我校全日制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农村从教,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可享受农村教师上岗退费政策。上岗退费标准按照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每人每年8000元,其中艺术类(音乐、美术、舞蹈)、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并担任对应学科的教师每人每年12000元,退费年限为3年。

八、学校其他资助措施

(一)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广州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二)校内奖助学金资助

学校设立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院系专项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励志榜样、优良学风班、新生助学金、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利用学校学生奖助基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用于奖励和资助全日制在校生。

(三)“励能计划”育人提升项目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搭建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平台,开展“励能计划”项目培训,助力学生发展成才。

九、 咨询热线 

为帮助学生准确了解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顺利办理学生资助业务,学校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学生资助热线:020-61787100

开通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5:00—19:00

如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致电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或拨打本省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电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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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大道882号广州南方学院4号教学楼

联系电话:020-61787183(行政办)  020-61784899(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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